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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质测定方法 总固体、挥发性固体测定

——蒸发—重量法测定操作方法

 

总固体(TS)指试样在一定温度下蒸发至恒重所剩余的总量,它包括样品中的悬浮物、胶体物和溶解性物质,既有有机物也有无机物。挥发性固体(VS)则表示水样中的悬浮物、胶体和溶解性物质中有机物的量。总固体中的灰分是经灼烧后残渣的量。
测定:
仪器:恒温干燥箱、马弗炉、瓷坩埚、干燥器
操作步骤:
(1)将瓷坩埚洗净后在600马弗炉中灼烧1h,取出冷却,称至恒重,记作ag
(2)Vml水样或12g污泥,置于坩埚内称重,记作bg,然后放入干燥箱内在105±2下干燥至恒重,记作cg
(3)将干燥后的样品放入马弗炉内,在600灼烧2h,取出冷却称重,记作dg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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